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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做好当前草原防火工作

原发表日期:2012-04-25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

原发表日期:2012-04-25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

  进入四月份以来,各地气温迅速回升,华北、东北一些省区旱情持续发展,大风天气增多,草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近期,内蒙古等地高频率发生了多起重特大草原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为全面贯彻落实《草原防火条例》和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草原防火责任,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做好当前草原防火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火源管理   各重点防火省区要再次全面开展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深入火险区县、乡、村、牧场,对草原火灾危险源进行再检查、再监控,责成有关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坚决做到严格管控重点部位、敏感时段和危险人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规范和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指导和管控。对于非法用火行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严肃追究责任,及时进行曝光,始终保持火源管控的高压态势。严密监控边境火情,防止外火入境和内火外延。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   要继续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发布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积极利用卫星监测手段,扩大监测范围,加强监测密度和精度,为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处置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要做好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再次检查应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扑火机具、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等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完好。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力量积极扑救。要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组织扑救,从速消灭火灾,同时严防人员伤亡,并认真做好灾后处置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卫星监测发现的热点,必须迅速核实,及时处置。要按照《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农业部草原防火办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草原火情信息报送程序、时限和内容,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新疆塔城地区卫星监测10点象素以上的热点,其它地区卫星监测5点象素以上的热点,威胁我方草原的境外火和重点自然保护区内的热点,要立即核实并上报至农业部草原防火办,切实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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