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延边召开
原发表日期:2012-05-08
来源:中国草原网
2012年5月2日-4日,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吉林省延边州组织召开了全国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座谈会。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徐百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李南钟、吉林省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邓昆致欢迎辞。 徐百志副主任指出,国家从2011年开始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这是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增加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五省的36个县,实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268个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全覆盖。实行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是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并取得实效的核心和关键,深刻理解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草原监理职能,对草原补奖政策能否取得实效意义重大。他要求,各省(区)要立足草原监理职责,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分工安排,围绕禁牧和减畜这两项核心任务,切实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稳步推进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开展,扎实做好草原补奖政策的落实工作。 与会代表深入交流了禁牧及草畜平衡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并就进一步落实好草原补奖政策提出了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增强执法能力,促进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大对后续产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和鼓励牧民转产转业,稳固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草原监测体系建设,为科学评估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效果和政策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此次会议由吉林省草原监理中心和吉林省延边州草原管理站具体承办,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延边州畜牧局给予了大力支持。来自内蒙古等13个牧区半牧区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监理机构的有关代表,以及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内蒙古、四川、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的联系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