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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原发表日期:2013-10-28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作者:丁冰

原发表日期:2013-10-28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丁冰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农业司表示,将进一步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36亿元,在内蒙古等8个草原牧区省份,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50亿元,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河北等5省的36个牧区半牧区(县)。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59.75亿元,继续支持在上述13个省区及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实施这项政策,并加大对草原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支持力度。 对下一步的工作,财政部农业司表示,一是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巩固草原生态保护成效,保障牛羊肉等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牧民持续增收,实现保生态、保供给、保增收的多重目标。我们将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同时,加大对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农牧民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强化督导,确保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鼓励地方设立公益性草原管护岗位,调动村级草原管护员的积极性,落实禁牧管护责任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针对政策落实进度慢、资金到户率低的地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平稳有效运行。 财政部农业司介绍,据统计,政策覆盖了全部268个牧区半牧区(县),再加上其他非牧区半牧区(县),全国共有639个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涉及草原面积48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80%以上,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38.3亿亩,包括禁牧草原面积12.3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亿亩。对1.2亿亩人工草场实施了牧草良种补贴,对284万户牧民给予了牧民生产资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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