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 政策要闻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 政策要闻 >

三中全会决定: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

原发表日期:2013-11-15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发表日期:2013-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全文播发。《决定》强调,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决定》强调,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决定》提出,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决定》要求,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Copyright@2003 CAAA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畜牧业协会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300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