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 政策要闻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 政策要闻 >

新常态下实现农业农村新发展

原发表日期:2015-02-01来源:新华网

原发表日期:2015-02-0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 回望2014,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斐然,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展望2015,如何在连年丰产增收后不断巩固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是必须主动应对、着力破解的难题。

  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即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农业农村的新发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就是,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新”要求,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进一步让农业强起来,让农村美起来,让农民富起来。

  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只要粮食生产能力稳住了、上去了,我们就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始终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首先要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力保耕地不减少、力争地力有提高。还要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水利骨干工程,做好节水优先大文章,解决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最终要靠科技,健全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科技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并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市场需求是“导航仪”,资源禀赋是“定位器”。要更好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更好地适应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使有限的农业资源产出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农产品。开辟优化农业结构新途径,要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对重点保什么、放什么,保多少、放多少,进行系统谋划,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粮、经、饲三元结构协调发展。要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要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如何破解农业生产成本攀升、国内外主要农产品价格倒挂的“双重挤压”,如何突破农业资源要素的弦绷得越来越紧、生态环境承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的“双重约束”,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过去,我们为了“吃饱饭”,过度开发农业资源,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欠下了生态账、环境账,以后不仅要杜绝再欠新账,还要逐步还上旧账。该退耕的要退耕,该生态修复的要修复,该治理的要抓紧治理。需要明确的是,优化农业结构也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也好,绝不意味着放松粮食生产,绝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核心是看老乡的“钱袋子”。能否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是对“三农”工作的重大考验。促进农民增收,要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不管财政多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延长农业产业链,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拓展农村外部增收渠道。要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

  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忽视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强化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性,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改水改厕,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发挥好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发展“五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只有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Copyright@2003 CAAA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畜牧业协会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300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