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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原发表日期:2015-04-1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原发表日期:2015-04-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编制说明

  草原是指以草本植物为主体的生物群落及其环境构成的陆地生态系统,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氮储碳、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草原是发展草牧业的基础,是牛羊肉、奶、毛、皮张等特色畜牧产品的重要生产供应基地。我国草原大多位于祖国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保持草原牧区繁荣稳定,对于维护边疆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为准确掌握2014年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促进草原保护建设与合理利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草原监测工作,重点对全国草原植被生长状况、生产力、利用状况、灾害状况、生态状况和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等进行了监测分析。

  2014年草原监测工作由农业部畜牧业司负责,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畜牧总站承担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3个主要草原省(区、市)的草原监测机构承担了地面监测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国家气象中心承担了草原利用状况分析、草原植被长势监测和气象条件分析等工作。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根据监测分析结果,组织起草了监测报告初稿,并召开专家会进行会商,与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进行了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4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草原监测结果概要

  全国天然草原产草量有所下降

  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219.98万吨,较上年减少3.18%;折合干草约31502.20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761.18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减少3.20%。但与最近十年平均水平相比,鲜草产量增加4.04%。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

  2014年,重大生态工程区[1]草原植被盖度比非工程区平均高出8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63%,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0.5%,可食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6.1%。其中,退牧还草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较非工程区高出6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分别增加53.6%、30.8%。

  草原利用状况更趋合理

  2014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2]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9.4%,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20.6%,半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6%。

  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有所减少

  2014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18998起,比上年减少187起。立案17848起,立案率为93.9%;结案17423起,结案率为97.6%。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共破坏草原面积20913.2公顷,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面积1220公顷。2014年,各地实施草原司法解释力度明显加大,全年共向司法机关移送破坏草原资源涉嫌犯罪案件621起,比上年增加了342起。

  草原火灾损失处于历史低位

  201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58起,受害草原面积39338.6公顷,经济损失2204.6万元,受伤2人,牲畜损失1223头(只),但草原火灾损失处于历史低位水平。

  草原鼠虫危害程度有所下降

  2014年,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为3481.2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8%,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5.8%;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为1388.1万公顷,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3.5%,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3%。

  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3]为53.6%,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随着草原补奖政策和各项生态工程的实施,我国草原生态发生积极变化,部分草原生态加快恢复。但草原生态系统仍然不够稳定,比较脆弱,极易受到降水等气候因素及利用方式的影响,草原生态的持续好转需要经历较长过程,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草原资源状况

  我国是一个草原资源大国,拥有各类天然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覆盖着2/5的国土面积,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草原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在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面积分布

  北方和西部各省区是我国天然草原的主要分布区。西部十二省(区、市)草原面积3.31亿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84.2%;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和四川六大牧区省份草原面积共2.93亿公顷,约占全国草原面积的3/4。其中,西藏自治区草原面积最大,达0.82亿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1%;其次是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面积达0.79亿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81%;第三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面积达0.57亿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4.68%。我国南方地区草原以草山、草坡为主,大多分布在山地和丘陵,面积约0.67亿公顷。

  草原类型

  我国地域辽阔,南北跨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和寒温带5个气候热量带,东西横跨经度61°,各地气候复杂、地形及海拔差别较大,加之人为社会因素复杂多样,形成了草原类型的多样化。依据水热大气候带特征、植被特征和经济利用特性,我国天然草原划分为18个类、53个组、824个草原型。18类草原中,高寒草甸类面积最大,为6372万公顷,占我国草原面积的17.3%,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地区及新疆。温性荒漠类4506万公顷、高寒草原类4162万公顷、温性草原类4110万公顷,这三类草原各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0%左右,分别居二、三、四位,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和西部地区。面积较小的5类草原分别是高寒草甸草原类、高寒荒漠类、暖性草丛类、干热稀树灌草丛类和沼泽类草原,面积均不超过全国草原面积的2%。其余各类草原面积分别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和7%之间。

  草原植物资源

  草原是植物王国,孕育了丰富多彩的草原植物资源。根据上世纪80年代全国草地资源调查结果,我国草原仅饲用植物就有6704种,分属5个门、246个科、1545个属。从“种”的数量看,禾本科、豆科植物是我国草原饲用植物的主体,此后依次是菊科、莎草科、蔷薇科、藜科、百合科、蓼科、杨柳科,其他237个科“种”的数量较少。据不完全统计,属于我国草原特有的饲用植物有24个科171个属、493个种。其中,禾本科287个种、占59.4%,豆科93个种、占18.7%,菊科31个种、藜科18个种、蔷薇科18个种、莎草科10个种。草原植物中,可作为药用、工业用、食用的常见经济植物有数百种,如:甘草、麻黄草、冬虫夏草、苁蓉、黄芪、防风、柴胡、知母、黄芩等。

  草原动物资源

  草原是重要的动物资源库。作为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草原野生动物与草原的关系十分密切。在草原上生存的野生动物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它们与植物、微生物一起,共同参与草原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我国草原上繁衍的野生动物2000多种,其中有大量的国家级保护动物。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草原有放牧家畜品种250多个,主要有绵羊、山羊、黄牛、牦牛、马、骆驼等。

  草原自然保护区[4]

  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草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国农业系统建立并管理的省级以上草原自然保护区有9个,其中,国家级草原自然保护区2个,保护草原面积约14630公顷。

草原植被生长状况

  2014年草原植被生长季节,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略偏少,水、热、光照匹配一般,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差于上年,但与常年相比,仍属于偏好年份。

  气象条件

  4~9月,全国大部草原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略偏高,降水量略偏少,其中新疆北部和东南部、内蒙古中部、东北地区南部等地降水偏少3~5成,部分地区旱情严重,不利于牧草旺盛生长。

  2014年入春后,北方草原地区总体呈现出前期气温偏高后期气温偏低、东部降水偏多西部降水偏少的气象格局。春季,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其中东北地区西部、内蒙古大部和青海东部气温偏高1℃~2℃,内蒙古中东部部分地区偏高2℃~4℃,热量条件利于积雪融化、土壤解冻和牧草萌发。但春季后期,受较强冷空气影响,北方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加之主要草原区降水持续偏少,牧草返青生长受到不利影响。

  6月份,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略偏高,温度条件总体上对草原植被生长有利;全国草原降水总体充沛,其中,东北地区西部、内蒙古大部、甘肃、新疆东部和南部、青海东部、四川大部和云南等地降水较常年偏多,部分地区偏多1~2倍,利于牧草生长。但新疆北部、青海西部和西藏大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3~5成,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旱情。

  7月份,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降水空间分布不均,其中内蒙古东北部、甘肃中部、西藏西部等地降水偏多3~5成,西藏等地前期旱情有所缓解;内蒙古中西部和东南部、新疆大部和甘肃西北部等地降水偏少3~8成,部分地区旱情持续发展,牧草生长受到影响。

  8月份,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内蒙古西部、甘肃、青海东部、西藏东部等地降水充沛,内蒙古西部等地旱情有所缓解;但新疆大部、青海西部、西藏西部、内蒙古中东部、东北地区大部等草原地区降水较常年偏少,气象条件不利于牧草生长。

  9月上中旬,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其中内蒙古东北部、青海东部、西藏东部偏高1℃~2℃,大部分草原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但9月中旬受冷空气影响,新疆北部出现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气温较常年偏低2℃~4℃,东北部局部和沿天山地区出现明显霜冻,导致牧草停止生长,提前进入枯黄期。

  返青状况

  今年入春后,北方大部分草原地区牧草进入返青时间较常年偏早,但受后期低温影响,草原返青进程偏慢、返青期拉长,部分牧区草原返青期有所推迟,整体上全国草原返青基本正常。

  至5月中旬全国85%的草原完成返青,返青速度较常年大体相当,但青藏高原和新疆高海拔区域草原返青晚于常年。从主要牧区看,新疆草原从4月上旬开始陆续返青,返青时间较常年偏晚,其中北疆草原返青时间普遍推迟5~10天,南疆草原返青普遍推迟10~15天。四川草原于4月中下旬大面积返青,牧草返青时间较常年普遍提前5天。甘肃草原牧草返青期与常年同期基本一致,截至5月中旬全省90%的草原完成返青,其中甘南草甸草原提前5~10天返青,古浪县等中西部温性荒漠草原推迟6天左右。内蒙古草原返青时间普遍较常年提前5~10天。青海草原从4月中下旬开始从低海拔地区向高海拔地区逐渐返青,返青速度与常年大致相当。西藏草原从4月中下旬开始从东向西逐渐返青,西部地区牧草返青时间较常年推迟5~10天。

  草原植被生长状况

  6~8月,全国主要草原区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差于上年,但与常年相比,仍属于偏好年份。植被生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北部、青海东南部等地;偏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内蒙古中部等地。

  6月份,全国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总体好于近年同期,但略差于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国23%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好,44%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持平,33%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差;与近五年同期相比,全国38%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好,45%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持平,17%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差。植被生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部、西北地区东部、青海东南部和西南地区。植被生长偏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西藏中部和青海西部等地。

  7月份,全国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总体不如上年,但好于近年同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国24%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好,46%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持平,30%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差;与近五年同期相比,全国36%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好,45%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持平,19%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差。植被生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北部、甘肃东部、青海东南部和西藏西部等地;植被生长偏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西部、新疆北部和西藏中部等地。

  8月份,全国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总体虽略差于上年,但好于近年同期平均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国20%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好,45%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持平,35%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差;与近五年同期相比,全国34%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好,45%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持平,21%的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偏差。植被生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北部、甘肃中部、宁夏大部、青藏高原大部等地;植被生长偏差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新疆北部、四川西北部等地。

  草原植被枯黄状况

  8月下旬以来,随着气温降低,我国草原自北向南、从高海拔到低海拔地区,依次进入牧草枯黄期,枯黄期与常年大体一致。牧草枯黄提前地区主要位于新疆北部等地,枯黄推迟地区主要位于青藏高原部分地区。

  至9月中旬,我国北方约60%的草原植被已经枯黄,南方高海拔地区草原植被也呈现出枯黄趋势。从主要牧区看,新疆草原从8月下旬开始陆续进入枯黄期,由于受夏季干旱和提前降温的影响,北疆草原进入枯黄期时间较常年提前10~15天。内蒙古草原自9月初以来由东向西逐步进入枯黄期,西部灌木草场进入枯黄期时间有所推迟。四川草原于9月上旬开始从北向南,由高海拔向低海拔依次进入枯黄期。甘肃草原呈现出西部枯黄明显早于东部、甘南高原早于黄土高原的格局。青海草原从9月上旬开始由西南向东北,从高海拔向低海拔地区逐渐进入枯黄期,枯黄期时间总体上较常年推迟约10天。西藏草原从9月上旬开始由高海拔向低海拔逐渐进入枯黄期,东部低海拔地区进入枯黄期时间总体上较常年推迟7~10天。

  旱情监测

  受夏季降雨持续偏少影响,新疆北疆和内蒙古中西部等地草原遭受严重旱灾,受灾草原面积达3800多万公顷。旱灾导致牧草产量大幅下降,严重影响了牧区牧民生活,给畜牧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

  新疆北部草原旱情:受春夏降水持续偏少的影响,新疆天山一带和北疆草原遭受大面积旱灾,受灾草原面积约1800多万公顷,约占该区域草原面积的65%,牧草产量总体下降30%~50%。据气象部门监测,5~6月新疆北部气温偏高,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3成以上,部分地区偏少8成以上。其中,伊犁河谷地区5、6月降水量为近20年来降水最少的一年。监测显示:与上年同期相比,除阿勒泰山区等小部分地区外,伊犁州、博州、昌吉州等北疆地区大部分天然草原产草量下降50%左右,最高达到80%。塔城地区主要放牧场产草量下降20%~30%,平原荒漠区下降60%;阿勒泰平原草场牧草产量下降80%,河谷打草场产草量下降到近20年来最低值。由于春秋场无草可牧,许多牧民不得不提前10天或半个月将牲畜转到海拔较高的夏牧场放牧,导致夏牧场放牧压力陡然增加,部分区域出现超载过牧的现象。

  内蒙古中西部草原旱情:受夏季持续高温少雨的影响,内蒙古中西部草原发生大面积旱灾,草原受灾面积达2000万公顷,灾区牧草产量总体下降30%,草原旱灾导致人畜饮水困难,大量牲畜死亡。从区域上看,西部区域受灾草原主要位于阿拉善盟大部、鄂尔多斯市西部、包头市北部,牧草产量总体下降20%左右。中部区域受灾草原主要位于乌兰察布市北部、锡林郭勒盟西部。中东部区域受灾草原主要位于赤峰市、通辽市,其中赤峰市约20万公顷草原遭受蝗灾。草原旱灾对当地的畜牧业生产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灾区地下水位下降明显。至7月底,受灾地区已有近万头只牲畜因灾死亡,部分牧户不得不通过转场方式抵御灾害,减少损失。

草原生产力

  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219.98万吨,较上年减少3.18%;折合干草约31502.20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761.18万羊单位[5],均较上年减少3.20%。但与最近十年平均水平相比,鲜草产量增加4.04%。2014年,全国23个重点省(区、市)鲜草总产量94375.8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2.33%,较上年减少4.02%;折合干草约29539.44万吨,较上年减少4.04%;载畜能力约为23211.12万羊单位,较上年减少4.10%。

  分省区情况

  从省(区、市)来看,产草量居前10位的是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青海、云南、甘肃、黑龙江、湖北和贵州。与上年相比,10省(区)中除西藏产草量超过四川外,其他排名没有变化,但10省(区)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下降3.88%。2014年,内蒙古、新疆、四川、西藏、青海、甘肃等六大牧区鲜草总产量57750.76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56.50%,折合干草18289.97万吨,载畜能力约为14365.60万羊单位。与上年相比,天然草原鲜草产量下降5.02%;但与10年平均值相比,天然草原鲜草产量增加3.42%。

  增产的有贵州、湖南、江西、西藏、云南、安徽和青海等,其中,贵州增产5%以上,湖南、江西、西藏、云南增产2%以上;减产的有新疆、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四川、甘肃、广西、吉林、重庆、湖北、宁夏、黑龙江等,其中,新疆、辽宁、河北减产超过10%,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和陕西减产超过5%。

  分类型情况

  与上年相比,全国18大类草原中有7类单产增加,其中高寒草甸草原类单产增幅超过5%,主要分布在西藏东北部、青海南部等地;高寒草原、干热稀树灌草丛单产增幅超过2%,高寒荒漠草原类、高寒荒漠类单产增幅超过1%。与上年相比,10类单产下降,其中温性荒漠草原、温性草原、暖性草丛、温性荒漠、山地草甸、温性草甸草原单产降幅超过5%,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西部、新疆北部等地;暖性灌草丛类单产降幅接近5%,主要分布在四川西部等地;温性草原化荒漠类单产降幅超过3%,主要分布在甘肃中西部等地;低地草甸和沼泽类单产降幅超过2%;高寒草甸、热性草丛和热性灌草丛类单产与去年持平。

  草原分级

  按照天然草原牧草单产高低确定草原级,全国草原划分为8级。一、二级草原主要以热性及暖性草丛类和灌草丛类为主,分布于我国东南和西南地区,干草产量3000千克/公顷以上;三级草原主要以沼泽类和低地草甸类为主,分布于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干草产量2000-3000千克/公顷;四、五级草原主要以温性草甸草原类及高寒草甸类为主,多分布于我国东北部及青藏高原东部,干草产量1000-2000千克/公顷;六、七、八级草原主要以温性草原类、温性荒漠草原类和荒漠类等为主,广泛分布于我国西部,干草产量在1000千克/公顷以下。

  2014年,我国一级和二级草原占全国草原面积的5.8%,较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三级和四级草原占14.8%,较上年降低1.4个百分点;五级和六级草原占33.8%,较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七级和八级草原占45.6%,较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其中八级草原面积最大,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7.8%,较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

  本世纪以来,国家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广西、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云南、贵州、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60多个县(旗、团场)陆续实施了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工程。

  2014年,对115个项目县(旗、团场)的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地面监测调查。监测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实施草原围栏、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草原植被盖度平均高出8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63%,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0.5%,可食鲜草产量平均增加46.1%。

  退牧还草工程

  退牧还草工程从2003年开始实施,到2014年工程累计共投入中央资金215.7亿元,通过安排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围栏,建设人工饲草地,治理石漠化草地等,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改善牧区民生方面成效显著。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20亿元,在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等12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308.3万公顷、石漠化治理8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改良106.1万公顷、人工饲草地建设13.9万公顷,以及11.8万户牧民牲畜舍饲棚圈建设改造。

  据对82个县(旗)的退牧还草工程进行监测,2014年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65%,比非工程区高出6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为18.9厘米、3755.1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53.6%、30.8%。对17个县(旗)[6]遥感监测显示,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较2008年工程实施前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和7.6%。

  内蒙古东部工程区:2014年工程区内平均植被盖度为61%,比非工程区高出3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29.7厘米、3644.3千克/公顷和3543.4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1.2倍、46.7%和60.6%。

  蒙陕甘宁工程区:2014年工程区内平均植被盖度为44%,比非工程区高出7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14.8厘米、1955.3千克/公顷和1788.5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10.7%、12.5%和15.5%。

  新疆工程区:2014年工程区内平均植被盖度为57%,比非工程区高出12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15.4厘米、1635.9千克/公顷和1556.3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52.1%、78.2%和84.6%。

  青藏高原工程区:2014年工程区内平均植被盖度为81%,比非工程区高出7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14.2厘米、5027.1千克/公顷和4429.8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18.8%、23.5%和25%。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于2000年全面启动实施,工程通过采取多种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有力遏制了京津及周边地区土地沙化的扩展趋势。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8.58亿元,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等5省(区、市)共安排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任务7.68万公顷,其中人工草地5.02万公顷,飞播牧草0.13万公顷,围栏封育2万公顷,草种基地0.53万公顷;建设牲畜舍饲棚圈113.13万平方米,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33500(台、套);建设青贮窖48万立方米、贮草棚35.15万平方米。

  据对内蒙古、河北、山西3省(区)10年来京津风沙源工程监测显示,2014年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61%,比非工程区高出17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鲜草产量分别为27.8厘米、3281.8千克/公顷和3188.7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89.1%、95.3%和94.6%。据对2001年实施工程的9个县(旗、区)[7]进行遥感监测,2014年草原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比2001年分别增加11个百分点和15.2%。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严重沙化草地的扩张,其中内蒙古镶黄旗、正蓝旗、克什克腾旗3旗浑善达克沙地区域严重沙化草地面积较2000年减少约43.6%。

  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

  自2006年开始,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在贵州和云南省实施。截至2014年,中央累计投入资金4.11亿元,安排建设石漠化草地治理任务34.67万公顷。其中,2014年中央投入资金1.2亿元,安排建设任务8万公顷。

  据对工程区监测显示,2014年改良草地工程区比非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34.8%和38.3%;围栏封育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27.6%和25.0%;人工种草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18个百分点、102.1%和141.8%。

草原利用状况

  近些年来,农业部和草原牧区各地不断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等制度,积极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天然草原利用更趋合理,草原超载率持续下降。

  草原承包方面,在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和草原补奖政策的推动下,牧区各地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工作。目前,全国累计落实草原承包2.83亿公顷。其中,承包到户2.23亿公顷,承包到联户0.54亿公顷。天然草原利用方面,牧区各地以实施草原补奖政策为契机,通过加大棚圈和人工饲草地建设力度、改良牲畜品种、优化畜群结构、推广舍饲半舍饲圈养等措施,有效减轻了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2014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西藏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9%,内蒙古平均牲畜超载率为9%,新疆平均牲畜超载率为20%,青海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四川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7%,甘肃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7%。

  牧草种植

  近年来,全国牧草种植生产整体呈稳定上升趋势。截至2013年底,全国保留种草面积2086.7万公顷,同比增长5.32%。其中,人工种草1246.5万公顷、改良种草772.1万公顷,分别同比增长2.66%和11.82%;飞播种草68.1万公顷,同比下降11.13%。从牧草类型来看,多年生牧草面积同比增长5.12%,一年生牧草面积同比增长6.04%。多年生牧草种植面积前六位的省区为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新疆和陕西;一年生牧草主要种植省区为内蒙古、四川、新疆和辽宁。

  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的要求,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农业部负责组织实施,在奶牛主产省和苜蓿优势区建设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十二五”期间共计划建设200万亩。目前,项目已经实施3年,覆盖全国14个省(区、市)。3年来,已基本建成1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带动了我国苜蓿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了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受到行业广泛欢迎和好评。

  草产品进口

  近年来,我国牧草干草进口量一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4年,全国干草进口100.5万吨,较上年增长25.9%,为2008年的4.8倍。进口的牧草干草主要以苜蓿、燕麦为主。2014年,苜蓿干草进口量88.5万吨,占干草进口总量的88%,较上年增长17%;燕麦干草进口量为12.1万吨,是上年的2.8倍。苜蓿干草主要从美国、西班牙和加拿大进口,燕麦干草主要从澳大利亚进口。

  2014年,我国进口草种4.5万吨,较上年整年增加29.4%,为2008年的3.1倍。进口草种主要以黑麦草、羊茅、草地早熟禾、紫花苜蓿和三叶草为主。2014年,除草地早熟禾草种外,其他草种进口量均较上年有明显的增加。其中,紫花苜蓿种子进口2462.3吨,较上年整年增加30.9%;羊茅种子进口14018.5吨,较上年整年增加45.1%;黑麦草和三叶草种子进口量分别较上年整年增加29.6%和19.7%。

  草原征占用

  2014年,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核审批征占用草原申请479批次,审核审批征占用草原面积7027公顷,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1.03亿元。其中,农业部审核4批次,审核征占用草原面积872公顷;河北、内蒙古等12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核审批475批次,审核审批征占用草原面积6155公顷。与上年相比,审核审批数量增加198批次,增加了70%;审核审批征占用草原面积增加816公顷,增加了13%;植被恢复费增加1327万元,增加了15%。被征占用的草原用于水电建设1727公顷、农牧业生产设施1410公顷、道路建设616公顷、矿藏开采498公顷、油田建设69公顷、其他用途2707公顷。

  草原重要野生植物利用

  为加强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管理,2000年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农业部出台《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号令)。此后,国家严格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对甘草、麻黄草、冬虫夏草等实行采集计划管理,既保证了资源的持续合理利用,又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2014年,农业部分别下达甘草、麻黄草、冬虫夏草采集计划16684吨、4327吨、95吨。其中,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计划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0%和18%,冬虫夏草采集计划数与上年持平。

草原执法监督

  草原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8998起,立案17848起,结案17423起,立案率93.9%,结案率97.6%;其中,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25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21起。全年草原违法案件共破坏草原20913.2公顷,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1220公顷。

  草原违法案件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与上年相比,2014年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有所下降,较上年减少187起;非法开垦草原、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和非法临时占用草原三类案件破坏草原面积为2.09万公顷,较上年增加了0.56万公顷,增加了36.6%。近三年破坏草原面积呈持续上升的趋势,表明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任务依然艰巨。

  2014年,各地实施草原司法解释的力度明显加大,全年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21起,比上年增加342起,是上年的2.23倍。

  2014年,非法开垦草原案件数量比上年增加526起,比上年增长了38%,自2011年以来案件数量持续递减后首次出现反弹。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和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有所回落,破坏草原面积1888.9公顷,比上年减少1914.7公顷。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数量较上年略有减少,但仍是发案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占发案总数的78.4%。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案件查处效果较好,立案率和结案率较高。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增加了21%,在查处此类案件过程中,取证难、处罚难和执行难的问题较为突出。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案件发案数量比上年略有增加,但涉及草原面积为1220公顷,较上年减少了69%。违反草原防火法规案件发案数量为270起,比上年减少14起,查处情况较好。

草原火灾

  201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58起,其中一般草原火灾150起,较大草原火灾7起,重大草原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39338.6公顷,经济损失2204.6万元,受伤2人,牲畜损失1223头(只)。与上年相比,全国草原火灾次数增加68起,受害草原面积增加4261.3公顷。从草原火灾历史情况看,2014年草原火灾损失处于低位水平。

  从时间看,4月和10月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较多,共106起,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67.1%,受害草原面积35263.8公顷,占全国草原火灾受害面积的89.6%。

  从区域看,火灾主要发生在内蒙古和吉林两省区,共发生草原火灾111起,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70.3%,受害草原面积为36570.6公顷,占全国草原火灾受害面积的92.9%。

  从起火原因看,上坟烧纸引起草原火灾的比例最高,其次为烧荒,分别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22.8%和13.9%,其它起火原因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20.9%,未查明原因占42.4%。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8月13日18时45分发现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草原火,沿我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1团边境(裕民县,190号—202号界桩)蔓延约35公里,于14日、15日几次蔓延至我国境内,经我方180余人48小时奋力堵截扑救,入境草原火于15日18时被全部扑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草原火于16日上午10时全部熄灭。

  此次入境火灾共造成过火面积12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无人员伤亡和牲畜损失。为堵截扑救外火入侵,共出动扑火人员180人、灭火机具160台套,及时开设防火隔离带22公里。

草原生物灾害

  2014年,全国草原鼠害、虫害危害面积均较上年有所减少,危害程度有所降低。

  草原鼠害

  2014年,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8]3481.2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8%,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5.8%。草原鼠害主要发生在河北等13个省(区)。其中,西藏、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四川等6省(区)危害面积合计3209.1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鼠害面积的92.2%。

  主要害鼠危害面积2913.0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鼠害面积的83.7%。其中,高原鼠兔危害面积最大,达到1491.7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鼠害面积的42.9%,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8%。高原鼢鼠、东北鼢鼠危害面积分别较上年减少15.8%和5.0%,草原鼢鼠危害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长爪沙鼠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22.0%,大沙鼠危害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黄鼠类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25.7%,黄兔尾鼠危害面积较上年增加27.2%;布氏田鼠危害面积较上年增加33.2%,鼹形田鼠危害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

  草原虫害

  2014年,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9]1388.1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3.5%,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3%。草原虫害主要发生在河北等13个省(区)。其中,西藏、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四川等6省(区)危害面积合计为1141.0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的82.2%。

  危害严重的主要种类是草原蝗虫[10]、叶甲类害虫[11]、草原毛虫[12]、夜蛾类害虫[13]和草地螟,危害面积总计1323.6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的95.4%。其中,草原蝗虫危害面积最大,达到955.5万公顷,占全国草原虫害面积的68.8%,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5.4%。草原毛虫、草地螟和夜蛾类害虫危害面积分别较上年减少24.5%、32.3%和13.4%,叶甲类害虫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1%,其中沙葱萤叶甲危害面积较上年增加95.7%。

  草原生态状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为着力解决草原的生态问题,先后启动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牧还草工程、西南岩溶地区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针对重点退化区域进行治理,让大面积天然草原休养生息。在此基础上,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推进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随后,在全国牧区半牧区旗县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对禁牧、草畜平衡实施补助,加快牧区生态修复。近年来,随着各项生态保护工程及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草原生态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部分草原生态显著改善,使得我国草原生态整体恶化的势头有所减缓。但是,我国草原生态总体仍很脆弱,全面恢复草原生态的任务十分艰巨。

  2014年,受夏季降水持续偏少的影响,新疆北疆、内蒙古中西部等地天然草原出现几十年不遇的严重旱情。受旱灾影响,新疆和内蒙古灾区牧草产量、盖度、高度均有所下降。尽管遭受旱灾,但由于草原补奖政策和各项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有力,生态保护效果逐步显现。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超过10.2亿吨,虽然较2012年、2013年略低,但与2005年开展全国草原监测工作以来历年数据相比,仍处于较好水平,较近十年平均水平高4.04%。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虽然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但仍较2011年增加2.6个百分点。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草原生态恢复和保护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草原生态系统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一旦遭到破坏,其生态状况的好转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实现逐步恢复植被群落、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我国草原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草原生态环境整体发展趋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典型区域生态监测-呼伦贝尔草原

  2014年,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组织内蒙古草原勘察规划院等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结果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受超载放牧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呼伦贝尔草原生态退化趋势明显;但在2004年以后,随着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力度的加大,草原生态逐渐好转。目前,呼伦贝尔草原植被盖度和生产力水平与上世纪80年代接近,均位于内蒙古十二个盟市之首,但总体生态状况、群落中物种数和多年生植物比例、群落稳定性还没有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草原生态依然脆弱。

  上世纪80年代至2004年,呼伦贝尔草原生态整体恶化。2004年呼伦贝尔草原覆盖度降到历史最低值65.2%,较上世纪80年代的最高值85.1%,下降约20个百分点,但整体下降趋势相对缓慢。在此期间,呼伦贝尔草原生产力呈现出同样的下降趋势。2001~2003年,呼伦贝尔草原生产力降到约1050千克/公顷,达到历史低谷,较上世纪80年代草原调查时下降约47.2%。

  2005年至2014年,呼伦贝尔草原生态逐渐恢复。2014年草原植被盖度79.9%,较2004年约增加15个百分点,特别是2011年至今,草原植被盖度始终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基本接近上世纪80年代平均水平。在生产力方面,2004年后随着草原植被的恢复与生态的改善,草原生产力开始波动式增加,近三年来基本达到上世纪80年代水平。其中,2014年草原生产力为1979.7千克/公顷,较2001~2003年增加约88.5%,略低于上世纪80年代1988千克/公顷的水平。在此期间,呼伦贝尔草原退化、沙化速度趋缓,草原开垦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耕地面积出现负增长,草原开垦开矿得到基本遏制。本世纪初以来,呼伦贝尔市的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旗和陈巴尔虎旗四个牧业旗退耕还草面积达到8.7万公顷,约占本世纪初耕地总面积的34%。

  呼伦贝尔草原生态依然脆弱。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呼伦贝尔草原群落中物种数、草群平均高度和群落稳定性仍然较低。其中,温性草甸草原单位面积内的物种数下降约15%,多年生优质牧草比重下降10%以上,一年生牧草所占比重增加3.3个百分点;温性典型草原单位面积内的物种数下降约28%,多年生优质牧草比重下降25%,一年生植物所占比重增加11.8个百分点。监测表明,虽然呼伦贝尔草原生态恢复较好,生态状况总体好于内蒙古其他草原地区,但是由于牲畜数量较上世纪80年代大幅增加,一些夏季牧场及公路两侧、水源附近、居民点周围的草场超载过牧现象持续发生,导致草原植被盖度、高度和产草量均显著低于禁牧区,呼伦贝尔草原生态依然脆弱。

分析与展望

  [草原呈现可喜变化]

  近年来,牧区各地认真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和惠牧政策,实施一系列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草原生态、草原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发生了可喜变化,草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是强草惠牧政策不断完善,草原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草原牧区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草惠牧政策。特别是在2011年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和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后,出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该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牧”和草原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草原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丰富和完善,奏响了我国草原生态惠牧的强音。随着各项强草惠牧政策的落实,草原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牧区农牧民、各级干部,乃至全社会的草原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二是草原生态环境加快恢复,草原利用更趋合理。监测显示,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较2011年增加2.6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近三年来始终在10.2亿吨以上,较2005~2011年平均值高6.8%,处于进入新世纪以来草原生态较好的时期。随着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人工种草面积的增加,天然草原利用更趋合理。2014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5.2%,较9年前下降约19个百分点,向“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的牧区发展目标更近了一步。

  三是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牧民收入稳定增加。近年来,草原牧区各地严格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扎实推进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一方面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推进现代草原畜牧业建设,有效保障了草食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式,保证了农牧民收入稳定快速地增加,初步实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的政策目标。

  [草原生态依然脆弱]

  近年来,草原大政策给牧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但目前我国草原生态还没有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草原畜牧业还不强,草原总体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

  一是草原生态系统的特点决定草原生态恢复的长期性。我国草原多分布在干旱地区,这些地区年降水总量少,而且年际间、季节间波动大。同时,与森林相比,草原生态系统动植物种类更少,群落结构也更简单,因此草原生态系统的种群和群落结构容易发生非常剧烈的变化。草原生态系统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退化草原生态的恢复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是草原退化形势决定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务的艰巨性。过去几十年的过度利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造成我国草原出现大面积的退化、沙化、盐渍化,其退化范围之广和退化程度之大都是难以想象的。在这种形势下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必须要付出非常艰辛的努力。

  三是草原生态生产上的多功能性决定了草原生态恢复的复杂性。长期以来,人们过于强调草原的生产功能,忽视草原的生态功能,由此造成人畜草关系持续失衡,这是导致草原生态难以走出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近年来,草原保护投入的增幅很大,但由于草原面积广阔,单位面积投入远低于耕地、林地,加之牧区经济和畜牧业基础设施落后,在这种条件下,在所有草原地区转变发展思路,开展草原生态恢复还是相当复杂的。

  [草原生态恢复和保护建设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草原保护建设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也将承担着更多的责任、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要积极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同时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推动形成依法治草新格局。

  一是建立和完善草原法制,加快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和监理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依法治国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草护草进程。继续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和科学界定草原生态红线,强化监管,严格保护好基本草原。深入宣传实施草原司法解释,加大草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草原征占用管理,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

  二是抓好项目建设,稳定和完善草原补奖政策。继续实施好以退牧还草为核心的工程建设,加快退化草原治理。对第一个草原补奖政策周期以来的实施成效进行评价,深入分析牧区发展现状,进一步稳定和继续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政策落实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任务落实。

  三是规范草原承包,建立健全草原经营管护体制机制。推进出台指导全国草原承包的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草原承包管理,赋予农牧民稳定持久的草原承包经营权。创新草原监督和管护机制,加强草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草原执法监督。设立村级草原管护员岗位,建立健全省、县、乡、村四级草原管护联动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成果。

  四是大力发展草牧业,促进牧区协调发展。

  总结草食畜牧业发展模式,研究制定《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开展现代草牧业发展试验示范。加快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和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创新秸秆养畜示范模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组织研究草业产值核算方法和指标,积极配合协调将草业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强牲畜棚圈和饲草料储备库建设,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对农牧民的指导与培训,提高其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和开展多种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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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大生态工程区,指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工程项目的实施区域。

  [2]全国重点天然草原,指我国北方和西部分布相对集中的天然草原,也是我国传统的放牧型草原集中分布区,涉及草原面积3.37亿公顷。

  [3]综合植被盖度,是指某一区域各主要草地类型的植被盖度与其所占面积比重的加权平均值。

  [4]草原自然保护区,指政府在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生态系统、珍稀濒危草原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草原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5]羊单位:1只体重50千克、日消耗1.8千克标准干草的成年母绵羊,或与此相当的其他家畜为一个标准羊单位,简称羊单位。

  [6]17个县(旗)为内蒙古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旗,甘肃天祝县、山丹县、玛曲县、夏河县,宁夏中宁县、同心县、海原县,新疆富蕴县、伊宁县、霍城县、昭苏县,四川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壤塘县。

  [7]9县(旗、区)为河北丰宁县、赤城县、围场县,山西右玉县、平鲁区、阳高县,内蒙古镶黄旗、正蓝旗、克什克腾旗。

  [8]草原上单位面积内啮齿类动物密度、新土丘数量或有效洞口数量超过其防治标准时认定为鼠害危害面积。

  [9]草原上单位面积内各类害虫密度或单位枝条上害虫密度超过其防治标准时即可认定为草原虫害危害面积。

  [10]草原蝗虫是对草原危害蝗虫的统称,主要包括亚洲小车蝗、意大利蝗、西伯利亚蝗、宽须蚁蝗、白边痂蝗、毛足棒角蝗、大垫尖翅蝗、西藏飞蝗和亚洲飞蝗等。

  [11]叶甲类害虫是对在草原上造成危害的叶甲害虫的统称,主要包括阿勒泰叶甲、白茨叶甲、柽柳条叶甲、甘草叶甲、芦苇潜叶甲、沙葱萤叶甲和沙蒿金叶甲。

  [12]草原毛虫是对在草原造成危害的毛虫的统称,主要包括青海草原毛虫、小草原毛虫、若尔盖草原毛虫、金黄草原毛虫、门源草原毛虫、久治草原毛虫、曲麻莱草原毛虫和黄斑草原毛虫。

  [13]夜蛾类害虫是对在草原上造成危害的夜蛾科害虫的统称,主要包括白茨夜蛾和苦豆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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